关于职称申报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3-16 9:18:55 点击率: 1108 |
各部门: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及省、市职称工作的评审要求,2016年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均需修满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需要80(40+40)学时,申报高级需要216(72+72+72)学时。
今年需要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员工请务必关注好自己的学时要求,抓紧时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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