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18 16:23:04 点击率: 928 |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4〕666号),为做好我司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岗位
2016年度考核评价岗位设置11个: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新增考核评价岗位将适时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考核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满分为150分,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对于条件成熟的岗位将适时推行计算机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时间
结合行业需求, 2016年度各省辖市及各厅驻外办事处统一考核均为3次。各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1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3月19日、20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3月19日、20日。
(二)第2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5月14日、15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5月21日、22日。
(三)第3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11月12日、13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11月19日、20日。
(四)具体各科目考核时间
第1天9:00~12:00: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14:00~17:00:市政工程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
第2天9:00~12:00:土建质量员、材料员;14:00~17:00: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劳务员。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 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 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资料员;
5. 具有高中学历,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二)报名方式
1. 统一考核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地报考人员(含省属单位)登录“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进入“江苏建设培训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就近选择省辖市或厅有关驻外办事处报名点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2.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所在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审核要求
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并在指定位置签署诚信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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