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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2-12 14:33:51 点击率: 746

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4〕666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2015年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考试计划>的通知》(苏建函教〔2015〕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参加取证考核评价。
    一、考核岗位:
   2015年度考核评价所设岗位增至13个: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新增)、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新增)、试验员、城建档案管理员。
    二、考核时间:
   (一)第1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4月11日、12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5月9日、10日。
   (二)第2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7月4日、5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7月18日、19日。
   (三)第3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11月14日、15日
    三、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 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 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资料员;
   5. 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试验员、城建档案管理员;
   6. 具有高中学历,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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